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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5年时修建的拆迁安置房,这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如果遇到后期政府再次拆迁赔付标准是否和区域内的商品房一样?

请问,在1995年时修建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产权上注明为私宅,这和现在市面上销售的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如果遇到后期政府再次拆迁赔付标准是否和区域内的商品房一样?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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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你好,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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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可以办理续期手续,需要在房屋产权到期的前一年提交续期申请,经过政府审核可以继续使用的,需要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重新获得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新续期的土地使用年限是30年。 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除了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房使用土地的,一般都是准许继续使用土地的,需要的是土地使用的业主联名提交继续使用的申请。联名申请继续使用没有得到批准的,政府在房子产权到期之后,会无偿的收回房屋的使用土地,但是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会按照一定的补偿办法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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