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产网 > 苏州房产问答 > 苏州其他 > 苏州法律纠纷 > 同时与原产权人签定了十年委托经营合同,在我购买该商场商铺前原产权人已和开发商签约了比我长的一份委托经营合同,我想解除经营合同并想直接与商场签约租赁合同。

同时与原产权人签定了十年委托经营合同,在我购买该商场商铺前原产权人已和开发商签约了比我长的一份委托经营合同,我想解除经营合同并想直接与商场签约租赁合同。

我买了某商场中一块商铺并有产权证,同时与原产权人签定了十年委托经营合同,在我购买该商场商铺前原产权人已和开发商签约了比我长的一份委托经营合同,开发商同时与商场签订了租赁合同。现因对方欠我租金我想解除经营合同并想直接与商场签约租赁合同。此做法能受法律保护吗?并且能行的通吗?据说法律只保护第一个签订委托经营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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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热心网友

    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交易风险较大,在购买或出售时应谨慎;如果要交易这一类型的房产,双方应对房产进行详细了解,对于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要有明确的认知,对不能按期取得产权证的可能要有预期;对购买者而言,降低风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产证之前,尽量少交房款;二是应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控制权,这样法律会向购房者倾斜;对购房者而言,买卖合同的条款中一定要要求卖方明确承诺取得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并约定适当的违约金标准;考虑到房价经过一段时间会有波动,买卖双方应约定违约金标准,以避免房价波动较大时,一方违约;在制定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时,要考虑到一段时间后,因政策波动造成贷款政策变化、税费标准变化、甚至一方或双方交易资格发生变化后如何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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