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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中我们签定了"在乙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需要我直接将房产证过户给第三方,请问我还有义务协助乙方给第三方办理房产证吗?

2004年我卖给别人一套房子,在协议中我们签定了"在乙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时,甲方要积极提供有关手续和证件,并出面协助办理"但现在乙方已将房子卖给了第三方,需要我直接将房产证过户给第三方,请问我还有义务协助乙方给第三方办理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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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办房产证过户有什么风险,  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地产合法权利并对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现实中,经常有人认为向他人购买房地产,不一定要办理房地产权属的过户,只要卖方把《房地产权证》交给自己保管就不成问题了,殊不知这一做法存在很大的风险。  如果卖方有官司在身,那么他名下的房地产有可能被法院查封,被查封的房地产将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卖方不守信用,他可以以遗失为由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补发《房地产权证》的申请。补发《房地产权证》后,卖方就可以凭产权证把房屋再转卖给他人或抵押给银行,产生“一女嫁二夫”的现象,到时,最没有保障的会是买方。除此之外,买方也提供不了产权依据,行使出售、出租、抵押、拆迁受偿房地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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