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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前住房于2002年12月拆迁,.去年10月老人去世后我其他弟兄拿出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说把我出资购买的房子送于其他子女于我无关!

本人以前住房于2002年12月拆迁,当时我与母亲住一起,母亲为承租人,当时我与其他弟兄定有家庭协议由本人自筹资金购买新房(新房为集资房),并带老人直到老人去世,由于厂里的规定合同上写的是老人 的名字(房产证在2009年才能办理).去年10月老人去世后我其他弟兄拿出了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说把我出资购买的房子送于其他子女于我无关!不知我如何维护保护自己的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陈泽 经纪人

    现在要做的就是查证遗嘱公证时间,然后需要证明你母亲是不是在完全行为能力的时候在一个完全自由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以上只是代表个人观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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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6 热心网友

    可以出剧你当初购房资金的流水证据、相关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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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有证据证明您出资的话可以主张归还房产,建议您与孩子先协商房产问题,协商不了的话提供出资证明等相关证据起诉到法院主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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