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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买的装房公积金转移到广州后申请提取[广州]

本人原在南宁买有住房公积金,与南宁公司离职后,南宁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后入职广州公司,缴纳广州住房公积金。现于户籍所在地买房(非广州、南宁),是否可以将南宁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广州?转移流程如何?提取公积金流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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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购买广州市以外房产的,需提供购房发票。);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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