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交易过户 > 上海过户流程 > 现涉及到房本过户问题因为户主是我母亲(我家老二是市民户口不能批房基地,过户手续房主应该和谁办理。有没有去其他途经绕过我母亲自己办理。

现涉及到房本过户问题因为户主是我母亲(我家老二是市民户口不能批房基地,过户手续房主应该和谁办理。有没有去其他途经绕过我母亲自己办理。

我老家的一块宅基地是92年村里批给我家老二(二儿子)盖房,后来老宅房全分给他了,他就没有在上边盖房,这块地被别人使用盖上了房子,现涉及到房本过户问题因为户主是我母亲(我家老二是市民户口不能批房基地,是顶我母亲批下来的),对方补偿我们3万块钱,请问律师1:这比钱是不是应该归老二还是应该给我母亲。2:过户手续房主应该和谁办理。3:如果不走正常手续他们还有没有去其他途经绕过我母亲自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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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在共有人之间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房产,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房产,例如离婚时夫妻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的产权房屋。所以可以先就房产进行协议分割,即双方平等协商后,就房产通过折价或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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