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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拒不赔偿,物业说他的窗户已经过了保修期应该其自行维修窗户.(我们的房子是05年8月交的房)我如果起诉他应该收集保留什么证据?

7.23日下午下大雨,我楼上的窗户有问题漏雨了,也没有及时清理,雨水从他家地板渗到我家天花板,墙皮掉了一大片,通过物业找其协商,其拒不赔偿,并说赔也应该物业赔,因为物业没有给他修窗户,物业说他的窗户已经过了保修期应该其自行维修窗户.(我们的房子是05年8月交的房)我认为应该是楼上的责任,我如果起诉他应该收集保留什么证据?他如果到时候不承认是他家漏水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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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截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害或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106条、公民法人因为过错给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责任。117条、公民、法人损坏了国家的、集体的、他人的财产,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综上所述,楼上与楼下系不动产相邻方的关系,漏水的原因系楼上业主的过错所导致,且因为该过错,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鉴于,过错的原因系楼上业主造成的,楼上业主理应为自己的过错给楼下业主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楼下业主,应当搜集己方损失,是楼上漏水造成的客观有效证据,包括物业在第一时间出现场的证据,周围邻居或知情者的证言、事发第一时间的照片、录像,与楼上业主交涉,且楼上业主承认己方漏水的录音等客观证据。并且制定出损失清单,针对每个损失的财物,都予以拍照留证。与对方交涉赔偿事宜,交涉未果发起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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