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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房屋修缮提取申请[广州]

1998年底投入使用之本市某小区框架式房产80平方房间1套(本人为业主),因楼龄已达20年,加上近两三年来受到楼上楼下及邻居对自有房间二次改造、装修的影响,本物业的房间内部的墙壁局部出现裂纹,厨房、洗手间等天顶、墙壁等渗水严重,曾多次发生漏电情形,既做成一定的心理压力,更危及家庭用电安全,平时需加以注意并作以小修小补之类的但收效不大,且有继续加深之势。鉴于上述情况,本人想结合实际情况,拟申请提取个人账户的若干公积金用于房间的局部的修缮工程,但其程度又未达到“大修或翻建”的规模,请问:如果上述情况属实且手续齐备,我可以申请提取相应的公积金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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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兔* 热心网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规定,大修是指由当地房屋鉴定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根据《条例》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装饰,中修,小修等行为都不可以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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