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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如何提取公积金[广州]

您好!我们夫妻双方是广州户口,在清远购了房,房产证写的是妻子的名字,但妻子没有住房公积金,丈夫则有广州的住房公积金,那可否凭清远的购房合同提取丈夫名下广州的公积金呢?如可提取,如何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相关资料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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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粉****5 热心网友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提取房屋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需要提交的资料: 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或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或房款收据(购买广州市以外房产的,需提供购房发票。); 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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