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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很好的朋友前段时间在南宁买了一套房子,有没有人知道南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才好?我朋友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有个很好的朋友前段时间在南宁买了一套房子,有没有人知道南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才好?我朋友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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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1 热心网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对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我国是这样规定的合同生效有两种情形:一是须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这种批准、登记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在规定的部门办理批准或登记才生效。二是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本身无需批准或登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形,他调整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买卖后的产权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求,而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是物权变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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