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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要求乙公司跟我们签订合同时该公司以小区现在还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拒绝签订,我们对乙公司的服务非常不满意,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向乙公司缴纳物业费吗?

我2005年购买的商品房,当时小区是由房开商聘请的甲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服务,2006年、2007年我向甲公司交了全年的物业费,2008年我交第一季度的费用后发现甲公司已经自己委托乙公司全面接管小区的物业管理(物业费发票上的财务章是乙公司的了),乙公司接管后至今未跟我们签署任何合同和约定,我们由于至今没有成立业委会,个人要求乙公司跟我们签订合同时该公司以小区现在还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拒绝签订,我们对乙公司的服务非常不满意,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向乙公司缴纳物业费吗?我们可以聘请别的物业公司吗?麻烦解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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