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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转让给孙子,第一.转让人转让房屋产权给孙子后,监证人是否有权利要求房屋产权变更.第三.未领证的老伴是否有权利向法院申请遗产分配

房屋产权转让给孙子,在公证处公证.私下又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入下。第一.转让人转让房屋产权给孙子后,转让人有权继续使用居住。第二.转让人有一新结老伴(未领证),转让人过世后若与老伴共同生活8年以上,老伴有继续居住一间房屋的权利到过世.第三.房屋产权转让给孙子后,20年内不能出售,出租.第四.如接受产权者违反以上任意一条,转让人有权申请将房屋产权收回.我想请问几个问题,协议有双方签定,附监证人.第一,这份私下协议是否存在法律效力,第二若存在法律效力,转让人过世之后,接受产权者若违反,监证人是否有权利要求房屋产权变更.第三.未领证的老伴是否有权利向法院申请遗产分配,或能够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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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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