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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合同约定过户时间卖方因为产权纠纷未能取得房产证,后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反告买方违约。

买二手房,到了合同约定过户时间卖方因为产权纠纷未能取得房产证,后买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答应考虑,却与近日声称纠纷已解决,房产证即将拿到,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反告买方违约。注:1.合同上未明确注明超过过户时间可以解除合同2.合同上明确注明若出现产权纠纷,卖方需负责解决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否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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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热心网友

    因未充分了解房屋情况引起的纠纷 买方付了定金后发现房子的朝向不是中介告知的南北朝向,或者发现房子渗水,这些情况在第一次看房时没有发现,买方于是提出退房,但此时房东不肯退还定金。买方能不能向中介索赔定金损失? 这类案件买方败诉率非常高。房产中介只是居间方,居间人提供的服务是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的媒介服务。中介只是根据自己的知识和房东的描述将房屋的情况告知买方,“看房”会产生非常重要的法律后果即“认可房屋的现状”,包括朝向、位置、格局、质量、装修等等,买方看了房又认为自己没有看清楚而提出退房通常不会被法院所认可,除非有证据证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缺陷。即使中介有意误导,买方也很难就被中介误导的事实进行举证,因而会将自己陷入很不利的地步,所以买方不能轻信中介或房东对房屋情况的描述,一定要自己亲自查看,仔细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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