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签的拆迁协议没有锁定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只是在协议中写了一个房屋售价起价1280元,在开发商要求我签新房认购协议时
我是我地新建小区的拆迁户,2007年6月签的拆迁协议没有锁定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只是在协议中写了一个房屋售价起价1280元,平均价1580元,最高价不超过1880元,购H型户.没有签预购新房的购房协议,也没有确定一个确定的预购新房的确定价格. 新房是18层楼的电梯房.到2007年10月选房时,我选了11层,在开发商要求我签新房认购协议时,售价却是1740元,并且开发商非常强硬的声明售价没有超过1880元,没有违约. 现在我能否通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开发商售给我的新房按1280元起价,再按我选的楼层以层差价逐层加价递增而确定现在预购的房价.如一楼西边户确定为1280元,再按层差价目前公示出来价格每层30元平方米逐层递增来确定我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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