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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自住提取-2015年4月-2017年8月在肇庆缴的住房公积金,2017年9月转广州购买,2018年4月[广州]

2015年4月-2017年8月在肇庆缴的住房公积金,2017年9月转广州购买,2018年4月把肇庆缴纳的转移到广州账户合并了,如果现需要申请租房自住提取,每月600元是由2017年9月开始算月份,也就是6个月,还是可以从2015年4月开始计算月份?之前未提取过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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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颖希 经纪人

    您好,想把之前所有余额提出,只能购房,如果租房形式提取,只能半年提取一次,每一次提取的金额是6个月*600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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