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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颁布后异地购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及提取相关事项[广州]

A和B现在未登记结婚,A户籍是广州市并在广州市缴纳住房公积金,B户籍是阳江市。新规定颁布前A在阳江市以A自己名义交了首付购买预售商品房,并向阳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组合贷款(目前审核当中,初审未完)。请问: 1.新规定颁布后,对于A在阳江市申请异地公积金组合贷款会有什么影响? 2.新规定颁布后,A在阳江市以自己名义购买的商品房流程走完(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银行顺利放贷),在此之后,A再选择与阳江市户籍的B登记结婚,那么A是否可以凭在阳江市购买的房子提取A在广州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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