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网 > 成都房产问答 > 成都交易过户 > 成都过户流程 > 前妻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有效吗?应该怎么做呢?

前妻单方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有效吗?应该怎么做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2 热心网友

    按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涉及房屋权利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但规程明确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提出申请:(一)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二)经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三)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四)通过行政机关依法处置取得房屋权利; (五)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六)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离婚,以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取得房屋权利;(七)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八)房屋灭失,注销房屋所有权;(九)放弃房屋权利;(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