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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参加工作两年,上一家单位公积金缴在深圳,20个月,今年9月份截止(九月已缴纳)后我任职江苏…. _苏州

你好,我参加工作两年,上一家单位公积金缴在深圳,20个月,今年9月份截止(九月已缴纳)后我任职江苏华大,10份续交,这样符合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的申贷条件吗 ?我的工资是5000,但是单位缴存基数只有2750,这样是不是也影响我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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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热心网友

    一、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二、如果您申请将深圳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的,须在我市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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