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网 > 南京房产问答 > 南京其他 > 南京土地 > 土地使用权能继承吗?有什么作用吗?

土地使用权能继承吗?有什么作用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第48条规定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该条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包括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使用权。该四类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人如果是个人,则可以在死者死亡后,由其继承人继承。二、要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继承手续后,再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