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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登记三个人共同共有怎么分?有谁知道情况的说下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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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5 热心网友

    您好,我判定该房产不是您婚后购得,因此该房产属于您父母家庭的共同财产,不是您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办理赠与过户,而不能办理増名。只有夫妻的共同财产才可以办理増名手续。从法律上来说,“增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产权证的共有有以下三种方式:夫妻法定共有、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赠与过户具体费用如下:(具体费用标准以当地标准为准,以下所提供的是厦门市的费用,供参考)1、公证费:40元平米 按产权证面积核算2、契税:按基准税率(3%)全额征收,由受赠人支付。3、测绘费:1.36元平米 按实际实际测绘面积核算4、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非住宅10元平米 按实际测绘面积核算5、登记费:(工本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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