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房产网 > 吉林房产问答 > 吉林贷款 > 吉林住房公积金 > 公积金转移-你好  我的户籍在吉林白城  公积金现缴在呼和浩特  已在呼和浩特缴纳[长春]

公积金转移-你好  我的户籍在吉林白城  公积金现缴在呼和浩特  已在呼和浩特缴纳[长春]

你好  我的户籍在吉林白城  公积金现缴在呼和浩特  已在呼和浩特缴纳4年多  请问是否可以异地贷款  如果不能我转移到长春后多久可以贷款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长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满足长春市户籍(包含外五县市区),同时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住房贷款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根据您的描述,您暂不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您公积金账户转移到公积金中心系统内,如转移期间未出现断交,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正常申请。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