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贷款 > 长沙过户更名 > 1,我们2007年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公积金【长沙】

1,我们2007年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公积金【长沙】

1,我们2007年1月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公积金贷了25万,我是省直公积金,现帐户上有3万元。请问,我可以支取一年的还款额还市直公积金的钱吗?2,我看了一下,可以支取还商业银行的贷款,可以支取还市直公积的贷款吗?3,支取时,要提供借款合同和抵压合同,我现只有一个市直公积金的借款合同,没有抵压合同,当时房产证抵压后给了一个房产证的复印件,我该怎么办呢?4,购房合同,借款合同等要复印件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手续视同商业银行贷款;您的抵押合同可能附在借款合同后面,所提交的资料都需要原件及复印件。详情请参阅http:www.xzgjj.comhtml2008011020080110104628.html。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