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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登记结婚前以老公名义购买了一套自住商品房,当时是商业贷款,2011年6月还清。在还清前【长沙】

我和老公在登记结婚前以老公名义购买了一套自住商品房,当时是商业贷款,2011年6月还清。在还清前曾于2011年5月第一次提取本人公积金3900元。根据新政策,本人是否可以在2013年4月前再次提取公积金?另外:我们计划2013年2月以老公名义购买商品房一套以改善住房条件,用老公的市直公积金贷款,请问2013年4月本人再次提取公积金后,是否还可以提取我在省直的公积金来还月供?烦请告知,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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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如果你2011年6月份是提前结清了贷款,并且没有因结清贷款提取过公积金,那么你在2013年6月前可以因结清贷款提取一次公积金。你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因购房提取一次公积金,如果办理了住房贷款,在还贷一年后,还可以每年因还贷提取一次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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