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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婚前共同银行按揭购买住房一套(银行抵押合同有双方签名),2013年我俩离婚,离婚协议规定【长沙】

我和前夫婚前共同银行按揭购买住房一套(银行抵押合同有双方签名),2013年我俩离婚,离婚协议规定该房归我单独所有。现我准备用好友现房一套做抵押公积金贷款,可是原来银行按揭那套住房购房合同签名和销售不动产发票都是前夫的名字,我县这边公积金工作人员要求改成我的名字才行,而开发商和税务局都说不能再变更名字,问了法院和公证处被明确告知这套房子从法律意义来讲就是我的房子,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税票以及房产证是前夫的名字并不影响我对该房的单独所有权。我到底能不能用该房公积金贷款?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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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判给你了就必须变更产权人,如果产权人不变更就不能以你的名义办理银转按。而且只能用直系亲属的房产做抵押,不能以好友的房产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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