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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有企业员工,本人户口是单位的集体户口,配偶户口也是属于集体户口,本人有一9个月大的小孩(生【长沙】

我是国有企业员工,本人户口是单位的集体户口,配偶户口也是属于集体户口,本人有一9个月大的小孩(生育证、出生证齐全)。正常缴纳省直公积金已有6年,今年8月份提交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但给的答复是我的小孩没有户口,需要补充。但从我和我老婆两边的户籍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小孩的户口不能入我们两个人的任何一方,说要等商品房房产证下来后才能入户。现根据我这个情况,还请麻烦的给予指示,我需要补充的小孩户口这个材料是用来说明什么问题?能不能通过其他的证明来解决?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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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S 热心网友

    您这种情况如果是长沙市的集体户口是具备购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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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没上户口的,提供出生证的付联(用于上户口的)证明尚未上户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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