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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位身份证账户和18位身份证账户合并[长春]

之前的公积金账户是15位身份证号,我2001年从原单位离职,就没有在长春交公积金,在2017年新单位给我交了公积金,最近查看公积金账户发现2001年之前的15位身份证账户的公积金余额没有并入到18位身份证账户内,我将如何办理(原单位已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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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账户合并所需材料包括: 1、如账户同名,并入账户身份证信息正确的,而并出户无身份证信息的: 1)加盖单位公章的《账户合并申请表》(中心网站下载); 2)申请合并账户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并出与并入账户同名,但系统内都留存身份证信息且信息不同的:除提供上述要件同时,另外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由并出或并入单位出具公积金中心网站自成立之日起无重名职工存在的证明(文档);有重名职工的,必须职工双方到场确认。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持上述要件到各管辖机构归集综合员窗口提出申请; 您可准备上述材料,至原单位所辖分中心咨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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