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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8月20号与中介和买方签号合同卖房的,当时付了定金,结果买方拖到2010年10月付了部分款,2011年2——南京

我是去年8月20号与中介和买方签号合同卖房的,当时付了定金,结果买方拖到2010年10月付了部分款,2011年2月15日付了部分款,还拖欠8万余款至今未付,主要是有不良信贷记录,贷款未批,后来用买我的房抵押贷出的钱仍不够付房款,继续再拖,现在我要求取消买卖合同,收回房子可以吗?还有其他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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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8 热心网友

    您好,可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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