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房产网 > 杭州房产问答 > 杭州其他 > 杭州土地 > 我父母有房屋一栋,将这栋房屋以我的名义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这栋房屋需拆迁.我母亲带上我两个妺妹要跟我分家产.两个妺妹都已嫁人.而且她们都是城镇户囗.请问我能得多少?

我父母有房屋一栋,将这栋房屋以我的名义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这栋房屋需拆迁.我母亲带上我两个妺妹要跟我分家产.两个妺妹都已嫁人.而且她们都是城镇户囗.请问我能得多少?

我父母有房屋一栋,九八年父亲去世,我和母亲一起生活.二00二年征得母亲同意,将这栋房屋以我的名义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这栋房屋需拆迁.我母亲带上我两个妺妹要跟我分家产.两个妺妹都已嫁人.而且她们都是城镇户囗.请问我能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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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因此对于家产如何分割,我国法律尊重财产所有人自己的意愿,如果当事人有自己的分配意愿法律予以保护,如果当事人去世后,遗产没有分配,则可以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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