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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购买的二手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买卖双方经过中介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1月份签的合同,当时卖方口头说3月——徐州

你好,我购买的二手房(房产证还没有下来),买卖双方经过中介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1月份签的合同,当时卖方口头说3月份房产证下来,并承诺房产证下来后就给我过户,我们合同上签的截止日期是5月底。可是5月底房产证还没下来,卖方更没有办法给我办理过户。6月10号又出台了限购政策,我如果起诉卖房,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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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我是谢律师。看合同里有没有约定政策原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如果约定了,那么双方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因此不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 如果没有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卖房不接受协商,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房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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