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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上班前公司并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工程完毕包工头并没有兑现之前所谓的口头承诺,请问江苏省建筑行业对民工的劳动报酬法

请问一下,我们在建筑公司做瓦工的,进公司上班前公司并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进公司上班前是某包工头只和我们口头承诺,说做完工程就结清工资给我们,当时求职心切就进了公司上班,但工程完毕包工头并没有兑现之前所谓的口头承诺,我们迟迟拿不到劳动报酬,我们到公司项目部找到经理,经理告诉我们都说启东这边是要到年底才结清,都说启东这边的习惯都是这样的,甚至说江苏全省都是这样的规定到年底才能拿到工资,请问江苏省建筑行业对民工的劳动报酬法是不是与别的省份的同?我们想知道,我们该怎样用什么样的渠道才能把工资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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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热心网友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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