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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11月叫我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差不多建好了)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

事件过程:   今5月份,在一楼盘开始建时在开发商哪里以1万元定金(有收据)定下了一套房子。在10份,开发商以开始办证要求交首期约7万(有收据,此时楼还没建好),现在11月叫我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楼差不多建好了),我在看合同时发现他没填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还有关于逾期交楼违约事项也没写,另是按套出售但在第三条中: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没有写,我就没有签字。问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呢,房子我是想买的,可合同他不肯改,定金,首期又给了,且只有收据。之前的没有任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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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5 热心网友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多条法律条文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处理。法律依据:第一条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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