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我和我爱人系再婚,之前他有一个女儿判给了女方,我们婚后又生一女儿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待遇吗?

我和我爱人系再婚,之前他有一个女儿判给了女方,我们婚后又生一女儿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待遇吗?

您好,我和我爱人系再婚,之前他有一个女儿判给了女方,我们婚后又生一女儿,之前我未曾生育过,请问这种情况我算一胎吗?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待遇吗?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o****4 热心网友

    不管你的再婚爱人是否是未婚的,你们的生育行为已涉嫌了超生。你的两次婚姻,已生下了四个子女。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政策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授权于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及党委会制订。你可在网上查阅你省经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生育调节”部分,那上面应该明确了再生育政策,你可自行对照。不符合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就是超生。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