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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一【长沙】

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第五条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依规冻结、限制的”。请问:省直缴纳,株洲中心贷款买房,必须冻结省直公积金账户。此类冻结情况,还贷12个月后能提取公积金吗?若可提取是直接将金额汇入光大阳光公积金卡吗?能提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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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0 热心网友

    省直缴纳,株洲中心贷款买房,还贷12个月后可提取公积金,办理手续后直接将金额汇入光大阳光公积金卡,能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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