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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城镇户口有工作有住房只是偶尔回去看父亲,最近房子被拆迁征用,有没有权利得到拆迁补偿款!

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当年在农村修了一院房子和他聋哑的残疾大儿子在这个房子里生活三十多年,我们是城镇户口有工作有住房只是偶尔回去看父亲,父亲去年去世了没有遗嘱。最近房子被拆迁征用,可是房屋使用证和户主最初办的时候,是父亲办的(残疾人大哥)的名字,那么我们兄弟姐妹有没有权利得到拆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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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凯诺拆迁律师,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具体你们有没有情况要结合实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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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3 热心网友

    房屋拆迁补偿款可以当遗产继承拆迁补偿是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分为国有土地傻瓜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 1、 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在房屋所有权人已经过世的情况下,则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的征收补偿款应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若被征收人有遗嘱的,按其遗嘱办理,若没有遗嘱,则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2、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两部分:一是地上房屋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即房屋)的补偿原则上应当归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经死亡的,拆迁补偿款作为遗产按继承关系处理。而对于宅基地补偿款,由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且按户计算,一户人口减少,宅基地使用权则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不存在继承问题。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   宅基地拆迁补偿也是遗产之一,按继承法规定,继承规定如下:   1、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继承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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