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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关于民间借贷利息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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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0 热心网友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2.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3.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不包括24%、包括36%),约定并非无效,但借款人可以拒绝给付。如果借款人自愿给付且出借人受领的,法院不得认定为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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