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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行为作为业主有什么办法制止没?是否有规定小区道路宽度不得低于多少米之类的。是否能让物业赔偿?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们小区物业将周边的小区街道用水泥墩隔开,有点影响我们大家的出行。请问这种行为作为业主有什么办法制止没?比如相关条例,是否有规定小区道路宽度不得低于多少米之类的。 同时,物业还将地下车库也设置水泥墩,因为车位卖的比较贵要12万一个,有的还没有产权,所以一些车就没有停在车位里,物业就用胶水贴车玻璃,那种清除比较麻烦的胶水,这种行为,是否能让物业赔偿?而且现在的车位也不租,只卖,对于没人买,续租到期的车辆,就把车位锁了,不让停。这种做法合规合法吗?业主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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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一般来说,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通常会在售楼同时售卖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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