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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无产证要拆迁,另一个户主另有住房并不实际居住长达20年之久,分配安置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他们?

公房无产证要拆迁,但有两个户主两本户口本,另一个户主另有住房并不实际居住长达20年之久,房租也一直是我方哎交,可以要求他迁出吗?分配安置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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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产权人出售房屋,不迁户口的情况一旦发生则较难处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户籍归公安部门管辖,所以目前法院在审理房屋纠纷中,对户口问题一般不作判决,仅就户口问题起诉的一般也不予受理。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加强自我保护,签订有关户口迁移的条款,不仅要明确约定售房者及其家属户口迁出的时间,还应明确不及时迁移的法律后果。如规定每逾期一天,按房款总额的百分之几赔偿损失等。一旦出现售房者延期履行或不履行的情况,购房者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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