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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产品该如何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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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未来现金流为支撑的产品进行定价在我国还是第一次,除了依靠静态现金流收益率法和蒙特卡罗模拟法,必须与市场的实际情况相结合 4 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正式公布《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证券化试点产品就倍受市场关注。从试点产品的名称" 受益证券"、发行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来看,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性质上具有债券的特征,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但产品又与我国一般的金融债、企业债以及短期融资券有着本质的不同。证券化产品的信用级别与发起机构的信用无关,产品的收益来源于资产池未来现金流而非发起机构,因此,产品在定价时既类似于债券又有其特殊性。 从目前两家银行对外公布的信息来看,根据产品资产池的分类,国开行和建行的产品将分别对应为资产支持证券化产品和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在定价的机制上,均是根据对贷款未来本金、利息回收现金流的预测来确定收益率水平。但由于现金流预测会受到提前偿还、借款人违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何确保预测尽可能与实际相符,则成为定价过程中的关键性环节。根据欧美国家的经验,一般会采用两种方式进行现金流预测:静态现金流收益率法和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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