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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就和征收办签订了一份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 名字是工作人员帮他代签的 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2003年 我父亲就和征收办签订了一份拆迁 补偿安置协议 名字是工作人员帮他代签的 手印是自己按的 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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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师 热心网友

    凯诺拆迁律师,您好,如果没有经过你父亲的同意,那么原则上来说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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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9 热心网友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申请,依法证明拆迁人与被逝迁人为明确拆迁补偿、安置中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协议的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应遵循服从国家规划,有利建设,合理补偿的原则。  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件(法人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管人、管理人要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及其复印;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  (4)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公告、建设章程及方案等;  (5)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或使用权证件及其复印件;  (6)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  (7)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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