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在婚前(2011年)以个人名义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26万买了首套房,到目前还没
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在婚前(2011年)以个人名义用长沙市公积金贷款26万买了首套房,到目前还没有还清,2012年因工作原因,我的公积金转到省直公积金,之后以偿还首套房贷款的名义提取过三次省直公积金。婚后我们夫妻名下仍然只有这一套房,现在我准备提前还贷一次性将首套房还清,然后使用省直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问:1.我提取过省直公积金还可以用省直公积金贷款吗?2.如果可以的话,我还完第一套房后多久可以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3.我能享受首付2成的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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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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