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我和老婆出资,原拆原建。不给她管我工资。还是我父母的。所以她说要回一半的建房钱。我老婆的说法合理吗?

我和老婆出资,原拆原建。不给她管我工资。还是我父母的。所以她说要回一半的建房钱。我老婆的说法合理吗?

我在广西,我和老婆出资,以我妈的名义,用我妈的宅基地和老房子申请危房改造,原拆原建。建了新楼。目的是改善了我爸妈和我、老婆、孩子的居住条件。现在我老婆闹离婚,原因是我在外打工,不给她管我工资。因为很多律师说:这新楼产权还是我父母的。所以她说要回一半的建房钱。各位律师,我老婆的说法合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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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分割,即如果这个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则由双方协商谁取得产权而另一方获得其支付的经济补偿即可,如果是夫妻中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做了公证,则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够由该方单独享有,另一方无法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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