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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业务-我与我老公是2016年结婚,他在2013年购买一套住房,当时使用的是商贷,[长春]

我与我老公是2016年结婚,他在2013年购买一套住房,当时使用的是商贷,目前贷款在还。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俩想共同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再购买一处住房,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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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2 热心网友

    您好,如符合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可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名下有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的,会影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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