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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办公用房标准面积增加了吗,有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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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7 热心网友

    市县两级调整最大新版标准将建设标准从三级细化为五级,其中增加了1999年标准未包括的乡(镇、苏木)级,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进行划分。与1999版标准相比,中央以及省级机关副司(局)级以上办公用房面积没有变化,中央机关、省级机关的省部级正职办公室使用面积维持54平方米不变。五级单位中,市县两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调整较大。市级正职的办公室使用面积由32平方米增加到42平方米,县级正职由20平方米增加为30平方米。乡级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规定和精神自行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食堂车库有了标准按照人员计算面积新版标准首次对食堂、车库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进行了界定。食堂餐厅及厨房建筑面积按编制定员计算,编制定员100人及以下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7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的,超出人员的人均建筑面积为2.6平方米。汽车库建筑面积指标为40平方米辆,超出200个车位以上部分为38平方米辆。禁止“土豪式”装修门厅限制层高面积新版标准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宜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超出办公用房功能的其他空间或房间。主入口门厅高度不应超过两层,中央及省级机关的门厅使用面积不应超300平方米,市级机关不应超过240平方米,县级机关不应超过120平方米。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会议室、接待室及主入口门厅不应选用豪华灯具;外墙面不宜大面积采用玻璃幕墙,主入口不应使用铜质门、豪华旋转门。不得建地标式建筑不宜过低不应超高由于部分城市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套建设了大型广场、公园等,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因此新版标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新版标准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不得作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等,不得占用风景名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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