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产网 > 长沙房产问答 > 长沙贷款 > 长沙过户更名 > 请教一下:1,我们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长沙】

请教一下:1,我们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长沙】

请教一下:1,我们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公积金贷了25万,我是省直公积金,现帐户上有3万元。请问,我可以支取这3万吗?2,我不记得我是不是支取过我的公积金,怎么查支取记录?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1、如果您购房未超过两年(以契税开具之日起两年),可以按购房条件支取。如果超过了时间,您可按还贷提取,提取手续参阅http:www.xzgjj.comhtml2008011020080110104628.html。2、您以前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可用公积金卡在本网站查询个人明细账。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