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1,我们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长沙】
请教一下:1,我们2007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是以爱人的名字登记的房产证,我爱人是市直公积金,在市公积金贷了25万,我是省直公积金,现帐户上有3万元。请问,我可以支取这3万吗?2,我不记得我是不是支取过我的公积金,怎么查支取记录?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1、如果您购房未超过两年(以契税开具之日起两年),可以按购房条件支取。如果超过了时间,您可按还贷提取,提取手续参阅http:www.xzgjj.comhtml2008011020080110104628.html。2、您以前是否提取过公积金,可用公积金卡在本网站查询个人明细账。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