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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军刚才我又重新对照了一下当初签订的《合同》“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们

赵军刚才我又重新对照了一下当初签订的《合同》“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我们是否能在法律的帮助下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或办理产权证并承担违约责任来进行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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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b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合同法规定,有约定从约定,即应遵照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协调办理。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司法解释规定,在合理期限内(一年内)没有办理产权的,你仍然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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