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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开具证明-由于工作调动,今年(也就是2017年)1月本人由四平调到长春,2017年1月[长春]

由于工作调动,今年(也就是2017年)1月本人由四平调到长春,2017年1月11日在长春公积金开立账户,截至现在,已连续7个月,足额、连续、不间断、及时缴纳长春市公积金。现欲申请公积金贷款,请问,是必须回四平开具以前年度缴纳的相关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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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热心网友

    您好,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缴存时间的条件为借款人需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以上,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额度在不超过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的前提下,为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根据您的描述,如您计算贷款额度时不计入原缴存地公积金账户余额,则无需开具原公积金账户缴存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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