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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已于08年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已还款一年,因本人妻子为长沙市公积金,根据规定,可以提取妻

您好,我已于08年办理省直公积金贷款,已还款一年,因本人妻子为长沙市公积金,根据规定,可以提取妻子的市公积金一次。但所需材料中有一项为这一年还贷明细的银行存折或明细帐单,因本人去年已经办理了对冲还贷,存折上只有前一月的划款记录,不符合要求。因此请问,省公积金中心能够为我出示历史还款明细记录证明呢?如果可以,请问该如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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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9 热心网友

    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到营业大厅信贷柜台打印还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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