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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交易完成后,卖方因自身原因(户头有别人挂靠)导致买方无法安置户口,请问如何解决?

朋友A从开发商处买了套房产房本迟迟未办理下来,此后开发商因与其他单位的纠纷,房产被拍卖给B此后法院开庭,判决开发商败诉,房产过户给B,B的产权证由法院办理成功,而朋友A没有获得任何赔偿请问朋友A是否可以就此事上诉?如果上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名义上诉,被告为谁?在上诉期间,朋友A是否有权拒绝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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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6 热心网友

      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单位二手房不能办理产权的原因有如下几种:  (一)单位自管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未办理法定程序导致证件不齐。如未办理土地用地手续,规划手续,施工手续等。  2单位在属于本单位用地范围或习惯用地上自建房屋,不知道应先办理用地及建筑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或少批多建。  3房屋不能通过竣工验收。  4权属来源不清或资料不齐全,如是经调拨、调换取得的房屋。  5因企业倒闭或贷款未能如期偿还,致使房屋被法院查封等。  (二)单位集资房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1合作建房的不能提供有效手续、手续不全或用地、建房单位不统一;  2没有开发资质、没有合法商品房预售许可;  3依据规定,不得办理产权证,如将集资房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出售给有关人员;  4集体土地未经批准转化为国有土地,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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