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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不是南京本地人,现在看好了江宁区的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想咨询下是否能享受本人及未婚子女的落户问题。另外,——南京

我本人不是南京本地人,现在看好了江宁区的一套100平米的房子。想咨询下是否能享受本人及未婚子女的落户问题。另外,到时户口办下来是属于南京市户口还是江宁区户口呢?会不会有什么区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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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外地人在南京买房是可以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在南京市购买成套住宅商品房(含二手房)达到60平方米,本人及配偶和未婚子女可落户3人。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一人。一套住房五年内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原房主的户口必须迁出)。 如果您的户口本来就在南京,您在其他区域买了不足60㎡的房子,律师回答原则上不可以将户口迁到房屋所在地,但是各个区属对户口操作的手法不一样,建议您到所买房屋的公安局详细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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