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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缴纳公积金,可否在长春市公积金贷款买房[长春]

北京市缴纳公积金连续缴纳4年,本人吉林市户口,可否将北京公积金余额转到长春市,并用作公积金贷款。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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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 热心网友

    是不可以的,只能在北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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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G 热心网友

    可以异地使用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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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2 热心网友

    您好,在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长春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满足长春市户籍(包含外五县市区),同时满足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相关住房贷款条件。申请长春市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建立公积金账户满6个月,自申请贷款之日起向前推,连续、足额、按时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申请贷款时个人账户为正常缴存状态,如您已经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缴存,符合上述条件,可申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等材料合并计算(但转移期间断缴不能超过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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